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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戒毒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5号)
2021-03-20 来源:医政医管局 作者:



通知下载:/戒毒治疗管理办法.pdf

关于《戒毒治疗管理办法》修订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19 来源: 医政医管局

  一、为什么要修订《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3月1日施行以来,在规范戒毒医疗服务,维护医务人员和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推动“放管服”改革提出新的部署和要求。为了更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戒毒治疗服务管理,规范戒毒治疗服务行为,保证戒毒治疗质量安全,结合《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共同修订发布了《戒毒治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治疗,均适用本办法。《办法》所称戒毒治疗,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戒毒治疗的医疗机构,对吸毒人员采取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等医学措施,帮助其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的医学活动。 

  三、《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办法》共6章,44条。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优化戒毒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办法》将申请戒毒治疗机构的行政许可时间从30日缩短为15日。统一了审批和登记戒毒治疗服务的部门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戒毒治疗工作的管理。删除了部分意向性条件条款和边界宽泛、执行弹性大的条款,在顺应“放管服”要求的同时,对戒毒治疗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开展戒毒治疗的应该是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的执业医师,从严规定人员准入,确保戒毒治疗服务质量。

  三是统合戒毒治疗服务管理。强调了自愿戒毒及强制戒毒治疗技术上作统一规定和要求,在管理上由机构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此外,还明确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按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四、如何使用《办法》?

  《办法》是各地对开展戒毒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要认真领会《办法》精神,遵照执行,并结合本地特点,加强针对《办法》的培训,切实提升《办法》的认知度和实施效果。



国家药监局

批准的戒毒药品品种目录

一、戒毒中药

1、十复生胶囊、2、香藤胶囊、3、福康片、4、济泰片、5、灵益胶囊、6、益安回生口服液、7、参附脱毒胶囊

二、戒毒西药

1、盐酸美沙酮口服液、2、盐酸洛非西定片、3、盐酸可乐定片、4、盐酸丁丙诺非舌下片

三、防复吸药品

1、盐酸纳曲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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