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国家公示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预计每年可节约药费182亿元。 [查看详情]
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保局和国家药品监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公示第三批鼓励仿制药品建议目录。 [查看详情]
通知明确了药学服务收费内涵、扩大了药学服务收费政策适用范围、完善了药学类服务价格项目等内容。新增院内会诊(药师)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进行支付 [查看详情]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第九批集采中选结果将于2023年11月公布,各品种各地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稳妥有序探索和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医疗机构临床药学服务模式转变,促进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可负担,湖南省医保局决定新增和修订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