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理用药 药品的基本知识 常见疾病的用药 常见的用药误区
磺胺类及磺胺增效剂类抗感染药物的共性
2017-04-24 来源:湖南药事服务网 作者:Lxz

  药理作用

  磺胺类属化学合成抗菌药,均含有氨苯磺酰胺的基本结构。根据药物在体内有效浓度持续时间的长短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磺胺。目前临床应用最广的为中效磺胺如磺胺甲噁唑及其复方制剂、磺胺嘧啶及其复方制剂等。

  不良反应

  一般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眩晕,多可自行消失。严重的反应表现在血液系统有粒细胞减少或缺乏、贫血、血小板减少,对体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可致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贫血。皮肤反应常见者为皮疹,也偶致剥脱性皮炎或大疱性表皮松懈性药疹,以及重症多形红斑、过敏性皮炎等。还可致肝、肾损害和周围神经炎等。

  注意事项

  ⑴肾功能损害时,磺胺(尤其是长效磺胺)的排泄减慢,此时应慎用或不用。

  ⑵临床使用磺胺时,不可随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⑶磺胺类有可能导致畸胎,故妊娠妇女不宜应用。

  ⑷磺胺药之间有交叉过敏性,当患者对某一磺胺产生过敏后,不宜换用其他磺胺药。细菌对不同磺胺可产生交叉耐药性,因此细菌对某一磺胺耐药后,换另一磺胺药一般是无用的。

  ⑸由于磺胺药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属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必要时,应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⑹对氨苯甲酸能减弱磺胺药的抑菌效力,故某些含有对氨苯甲酸的局部麻醉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不宜与磺胺药合用。

  药物相互作用

  磺胺药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

  ⑴同时应用碱化尿液药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量增多。

  ⑵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同用可能增加潜在的不良反应。

  ⑶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者同时长时间应用磺胺药可致避孕的可靠性降低,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⑷溶栓药与磺胺药同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反应。

  ⑸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⑹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药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产生结晶尿。

  ⑺当治疗细菌性脑膜炎或其他严重感染需要应用具快速杀菌作用的药物(如青霉素类)时,抑菌药(磺胺药)的同时应用有可能干扰青霉素类的杀菌作用,故两类药物最好避免同时应用。

  ⑻下列药与磺胺药同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⑼具有肝毒性的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高肝毒性,应监测肝功能。

  ⑽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⑾磺吡酮和丙磺舒与磺胺药合用时,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药浓度升高,作用延长,容易中毒。因此合用时间较长时应监测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磺胺药的剂量。


实时在线
4318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