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中成药制剂 > 解表剂 > 辛凉解表药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颗粒剂。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疏散风热,清热止咳。用于小儿感冒发烧,汗出不爽,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
成份/药理作用 | 广藿香、菊花、连翘、大青叶、板蓝根、地黄、地骨皮、白薇、薄荷、石膏。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等。 | |||
禁忌症 | 1.风寒感冒者禁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应当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初生儿~一岁,一次1袋;二~三岁,一次1~2袋;四~六岁,一次2~3袋;七~十二岁,一次3~4袋;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
剂型规格 |
|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