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作用于神经系统的药物 > 镇痛药 > 成瘾性镇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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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称 | 盐酸布桂嗪、布新拉嗪、强痛定、丁酰肉桂哌嗪、Bucinperazine、Butycinnammylpyrazine、Fortanodyn、Ap-237 | ||||||
英文名称 | Bucinnazine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是否禁止零售 | 禁止零售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有异臭,味苦。在水或氯仿中易溶,在乙醇中溶解,在苯中不溶。 | ||||||
贮存条件 | 遮光,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 | ||||||
适应证 | 本品为中等强度(中效)的镇痛药。用于偏头痛、神经性疼痛、炎症性疼痛、关节痛、外伤性疼痛、痛经、癌痛和术后疼痛,但对内脏器官的止痛作用较差。 | ||||||
药理作用 | 为麻醉性镇痛药。镇痛作用约为吗啡的1/3。对皮肤、黏膜和运动器官的镇痛作用较差。皮下注射10分钟起效,镇痛效果维持3~6小时。本品口服后,易由胃肠道吸收,口服后10~30分钟起效,镇痛效果维持3~6小时。本品主要以代谢形式从尿与粪便中排出。本品无抑制肠蠕动作用,对平滑肌痉挛的镇痛效果差。 | ||||||
不良反应 | ⑴少数患者可见有恶心、眩晕、黄视、呕吐、头痛、困倦、全身发麻感等。偶可出现精神症状,停药后即可消失。 ⑵连续使用本品可致耐受和成瘾,不可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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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连续使用本品可致耐受和成瘾,故不可滥用。 | ||||||
用法用量 | ⑴口服:①成人,一次30~60mg,一天3~4次。②小儿,一次1mg/kg;疼痛剧烈时用量可酌增。 ⑵皮下或肌内注射: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1~2次。疼痛剧烈时用量可酌增。对于慢性中重度癌痛患者,剂量可逐渐增加。首次及总量可以不受常规剂量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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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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