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梅清咽颗粒
药品分类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是否禁止零售 自制制剂限本医院内销
贮存条件 密封,干燥处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喉炎证属风热或热毒者。
成份/药理作用 虎杖、乌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外观性状改变后应停止使用,婴幼儿不宜使用,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6g,一日2次。
剂型规格
颗粒剂 16g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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