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作用于内分泌及生殖系统药物 > 下丘脑垂体激素及相关药 > 生长素释放抑制激素类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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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称 | 赛尼芬 | |||
英文名称 | Pasireotide Pamoate | |||
是否批准注册 | 国内暂无生产,有进口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非医保(新上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 C | |||
贮存条件 | 本品应在冷藏温度2°C-8°C下储存,直至使用。制剂盒应在复溶前至少在室温下放置30分钟,但室温下不得超过24小时。然而,在制备药物混悬液后,必须立即给药。 | |||
适应证 | 用于治疗无法手术或手术未治愈,且通过另一种生长抑素类似物治疗控制不佳的成人肢端肥大症(属于罕见病)患者。 | |||
药理作用 | 双羟萘酸帕瑞肽为第二代生长抑素受体配体(SRL),通过与生长抑素受体结合减少生长激素释放,降低下游IGF-1浓度,实现对疾病的生化控制,并且对垂体肿瘤产生抗增殖作用。 | |||
不良反应 | 发生大于20%的药物不良反应为腹泻、胆石症、高血糖症和糖尿病。 | |||
注意事项 | ⑴高血糖和糖尿病:有时严重。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血糖水平。在开始或停止本品治疗后几个月以及调整剂量后,更频繁地监测血糖水平。如果根据标准治疗,使用抗糖尿病治疗。 ⑵心动过缓和QT间期延长:在高危患者中慎用;给药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评估ECG和电解质。 ⑶肝功能检查升高: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评估肝酶检查结果。 ⑷胆石症:定期监测。 ⑸垂体激素缺乏症:定期监测,如有临床指征则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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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延长QT的药物:在存在显著QTc间期延长风险的患者中慎用。 ⑵环孢素:考虑进行额外监测。 ⑶溴隐亭:考虑降低溴隐亭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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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量 | 药物过量,建议根据患者的临床状况开始适当的对症治疗,直至症状缓解。 | |||
输液调配 | 用提供的2mL稀释剂复溶20mg、40mg或60mg本品小瓶后,可注射混悬液的最终浓度为10mg/mL、20mg/mL和30mg/mL,应全部输注。 | |||
给药说明 | 使用前,制剂盒应在复溶前至少在室温下放置30分钟,但室温下不得超过24小时。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初始剂量为一次40mg,每4周(每28天)一次。根据生化反应和耐受性调整剂量。开始前评估空腹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肝酶检查、心电图(ECG)、血清镁和血清钾。开始治疗前优化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 剂量调整:肝损害患者建议初始剂量为一次20mg,每4周一次,最大剂量为40mg,每4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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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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