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分类 | 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调节药物 > 复合电解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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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名称 | Calcium Gluconate and Sodium Chloride |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 医保备注 | 2025版 |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
| 适应证 | ⑴用作已引起相关症状如低钙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严重碱中毒)搐搦的低钙血症的钙的补充; ⑵过敏性疾病; ⑶高钾血症、低钙血症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⑷氟中毒解救; ⑸镁中毒的解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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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维持神经和肌肉组织的正常兴奋性,血清钙离子浓度降低可出现神经、肌肉兴奋性升高,发生抽搐。血钙过高则兴奋性降低,出现软弱无力等症状。改善组织细胞膜的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壁的致密性,使渗出减少,有消炎、消肿及抗过敏作用。与镁离子有竞争性拮抗作用,可减轻镁离子浓度过高所致的临床症状。促进骨骼和牙齿的钙化形成。 | |||
| 不良反应 | 静脉注射可有全身发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至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精神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 |||
| 禁忌症 | 在应用强心甙期间或停药后7日以内禁用。 | |||
| 注意事项 | ⑴本品有刺激性,禁用于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 ⑵对诊断的干扰:可使血清淀粉酶增高,血清H-羟基皮质醇浓度短暂升高。大量或长期使用可至血清磷浓度降低。 ⑶不宜用于肾功能不全患者与呼吸性酸中毒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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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⑴禁与氧化剂、枸橼酸盐、可溶性碳酸盐、磷酸盐(不包括磷酸酯盐)及硫酸盐配伍。 ⑵与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合用,血钙可明显升高至正常以上,而盐酸维拉帕米等的作用则降低。 ⑶可降低肌松药(琥珀胆碱除外)的作用。 ⑷与其他含钙或含镁药物合用,易发生高钙血症或高镁血症,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时。 ⑸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 ⑹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可增加肾脏对钙的重吸收,可导致高钙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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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药交代 | 出现高钙血症。早期表现有严重的便秘,进行性口干、头痛、口有金属味等症状;晚期可出现精神错乱、高血压、心律失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输注氯化钠注射液、利尿并监测血清钾和镁离子的浓度。 |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每次1g(1瓶),缓慢滴注。用于低钙血症,一次1g,需要时可重复;用于高镁血症,一次1~2g;用于氟中毒解救,一次1g,1小时后重复,如有搐搦症,可一次3g;如有皮肤组织氟化物损伤,每平方厘米受损面积应用葡萄糖酸钙50mg。或遵医嘱。 |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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