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大霉素
其他名称 硫酸庆大霉素、正泰霉素、艮他霉素、、维伦、Cidomycin、Garamycin、Genoptic、Gentalin、Gentamycin
英文名称 Gentamycin
基本药物 基药(注射液:1ml:40mg(4万单位)、2ml:80mg(8万单位))
医保类别 医保(甲、乙)
医保备注 2023版,注射剂和滴眼剂为甲类,口服常释剂型为乙类
处方或非处方药 滴眼液为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妊娠期用药方式 眼部给药、耳部给药、肠道外给药、皮肤外用
孕妇用药安全分级 C
性状 常用其硫酸盐,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有引湿性。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乙醚、丙酮或氯仿中不溶。其4%水溶液的pH为3.5~5.5。本品1mg相当于1000单位。
贮存条件 密闭、凉暗处保存。
适应证 1.本品适用于敏感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吲哚阳性和阴性)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柠檬酸杆菌属以及葡萄球菌属(不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临床上本品常与β内酰胺类或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本品与青霉素G(或氨苄西林)联合应用治疗肠球菌感染;
2.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或葡萄球菌属所致的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时,可同时用本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
3.本品不适用于单纯性尿路感染初治,除非病原菌对其他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不敏感,本品对链球菌属中多数菌种(尤其D组)、肺炎链球菌和厌氧菌(如拟杆菌属或梭状芽孢杆菌属)无效;
4.本品口服可用于肠道感染或结肠手术前准备,也可用本品肌注合并克林霉素或甲硝唑以减少结肠手术后感染率。
5.局部外用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外眼感染,如结膜炎、结膜炎、泪囊炎、睑缘炎、睑板腺炎等。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参阅氨基糖苷类药。
  ⑵药动学:肌注后新手迅速而完全。局部冲洗或局部应用亦可经身体表面吸收一定量。吸收后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其中5%~15%再分布到组织中,在肾皮质细胞中积聚,本品可穿过胎盘。分布容积为0.2~0.25L/kg(0.06~0.63L/L)尿液中药物浓度高。支气管分泌物、脑脊液、蛛网膜下隙、眼组织以及房水中含药量少。蛋白结合率低。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后30~60分钟,成人一次肌注1mg/kg后Cmax为4mg/L;成人一次静滴80mg,Cmax可达4~6mg/L,婴儿单次给药2.5mg/kg后Cmax可达3~6mg/L;发热或大面积烧伤患者,血药浓度可能有所降低。t1/2成人为2~3小时,肾功能衰竭者40~50小时。发热、贫血、严重烧伤患者或合用羧苄西林钠的患者t1/2可能缩短;但在妇科、外科及烧伤的不同患者间有很大差异。小儿t1/2为5~11.5小时,体重轻者的t1/2较长。 本品在体内不代谢,经肾小球滤过排出,尿中浓度可超过100mg/L,24小时内排出50%~93%。新生儿出生3天以内者,给药12小时内排出10%;新生儿出生5~40天者给药12小时内排出40%。血液透析与腹膜透析可从血液中清除相当药量,使t1/2显著缩短。
不良反应 ⑴耳毒性:本品的耳毒性表现为对前庭影响较大,对耳蜗的损害相对较小。应用本品后可发生头昏、眩晕、耳鸣、麻木、共济失调等。患者原有肾功能损害时耳毒性发生的重要诱发因素。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的听力损害可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初期可为耳鸣及高频听力减退,如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听力损害尚可能减轻,但继续用药,则可能导致损害的进行性加重。
⑵肾毒性:应用本品后使受者出现肾毒性。初期表现为尿液中出现管型、蛋白尿及红细胞等,尿量增多或减少。如早期发现,及时停药,大多可逆,但如继续用药,则肾功能损害加重,可发展至肾功能衰竭。
⑶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本品可对神经肌肉接头有阻滞作用,偶可致呼吸抑制。
⑷变态反应:少见,偶可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等。⑸局部外用如滴眼时偶有局部刺激不适,无全身不良反应。
肝损伤 肝损星级:★
肾损伤 可能导致肾损伤。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肾毒性大小排序为:新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链霉素>异帕米星。
禁忌症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⑴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应用疗程超过14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治疗疗程一般不宜大于2周,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⑵耳、肾毒性:在原有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正常者使用剂量过大,疗程长者易发生前庭或听力损害,也易出现肾毒性。
⑶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注意患者听力变化或听力损害先兆(耳鸣、而饱满感、高频听力损害),有条件者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⑷避免联合应用肾、耳毒性药剂及前利尿剂。如氨基糖苷类与注射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加重肾毒性。
⑸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不可快速静脉推注或滴注给药,以避免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的发生,引起呼吸抑制。局部使用该类药物较大剂量时亦可发生上述不良反应,需加以注意。避免与神经肌肉阻滞剂合用。
⑹庆大霉素滴耳液应用亦可致耳毒性的发生,避免该药耳部滴用。
⑺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用于孕妇,可能致胎儿第8对脑神经损害,孕妇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必须在血药浓度监测下调整给药方案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暂停授乳。
⑻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应尽量避免用氨基糖苷类,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个体化给药。
⑼肾功能减退者宜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有指征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老年患者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参照上述肾功能减退者情况用药。
⑽氨基糖苷类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
⑾氨基糖苷类可能加重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患者的症状,需慎用该类药物。
⑿庆大霉素注射液含亚硫酸钠,在某些敏感人群中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
⒀逾量处理:本品无特异性对抗剂,过量或引起严重毒性反应时,主要是对阵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助庆大霉素从血脂中清除。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⒁局部用于眼部时须注意:①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②泪囊感染(泪囊炎)常伴有鼻泪管堵闭塞,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全身抗菌药物和局部热敷。③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物。④本品滴眼后虽极少吸收进入全身血液循环,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仍应注意不可过量或长期使用,以免影响胎儿及婴儿的生长发育。
药物相互作用 参阅链霉素。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因此需联合应用上述抗生素时必须分瓶滴注。同样,庆大霉素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给药说明 ⑴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是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庆大霉素的有效浓度范围为4~10mg/L。应避免高峰血药浓度持续在12mg/L以上和谷浓度超过2mg/L。但外科、妇科、产科或烧伤患者由于个体差异大,按计算剂量可能低于最小常用量或超过最大常用量。接受庆大霉素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
⑵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参见附表二)。
⑶给予首次冲击剂量(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参阅氨基糖苷类药物项下。
⑷应给予患者充足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⑸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⑹本品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⑺无防腐剂的庆大霉素制剂可用于硬脑膜下给药,或经植入贮液囊输入。本品亦可用于气溶吸入。
⑻大量研究显示一日一次的给药方案可安全地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成人、儿童患者;但本方案不宜用于孕妇、感染性心内膜炎、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骨髓炎、肾功能减退、大面积烧伤及肺囊性纤维化等患者。
用法用量   ⑴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①常用量:一次80mg(8万U),一日2~3次,间隔8小时。或1~1.7mg/kg(以庆大霉素计,下同),每8小时1次,共7~14日。静脉滴注时建议优先采用一日剂量一次给药的方法。②单纯性尿路感染,体重低于60kg的成人,3mg/kg,一日1次;体重超过60kg者160mg,一日1次;或1.5mg/kg,每12小时1次。
  ⑵儿童剂量,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2~2.5mg/kg,每8小时1次,共7~14日。疗程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⑶血液透析后,可根据感染严重程度,成人按体重补给一次剂量1~1.7mg/kg;儿童补给2~2.5mg/kg。鞘内或脑室内注射成人每次4~8mg,每2~3日1次。
  ⑷药液配制:①静脉:将每次剂量加入50~200ml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药物浓度不超过1g/L(盐基)(相当于0.1%的溶液)。该药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儿科患者的药液量应相应减少。②鞘内(药液浓度2g/L):有时用于脑手术或脑外伤后脑膜炎患者。每次剂量须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术后,先留取脑脊液标本送实验室检查,再讲装有庆大霉素的针筒连接腰椎穿刺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然后将针筒内的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注入时使腰椎穿刺针略微向上倾斜。如脑脊液呈脓性而不易流出时,庆大霉素亦可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由于庆大霉素溶液中不加防腐剂,因此剩余药液应即丢弃。
剂型规格
注射液 20mg(2万单位) 1ml 40mg(4万单位) 1ml基药 80mg(8万单位) 2ml基药 哪儿有
片剂 20mg(2万单位) 40mg(4万单位) 哪儿有
颗粒剂 10mg(1万单位) 40mg(4万单位) 哪儿有
滴眼液 40mg(4万单位) 8ml 哪儿有
缓释片 40mg(4万单位) 哪儿有
冻干粉针 80mg(8万单位) 120mg(12万单位) 160mg(16万单位)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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