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
其他名称 珍珠明目液
基本药物 基药(滴眼剂:每支装8ml、10ml、12ml、15ml)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贮存条件 密封,阴凉处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泻火,养肝明目。用于肝虚火旺引起的视力疲劳症和慢性结膜炎,长期使用可以保护视力。
成份/药理作用 珍珠液、冰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 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 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 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用量 外用。滴于眼睑内,滴后闭目片刻,一次1~2滴,一日3~5次。
剂型规格
滴眼液 8ml基药 10ml基药 15ml基药 哪儿有
滴眼液 12ml基药 哪儿有

实时在线
5558人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23-0166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