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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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灰绿色的粉末,具冰片特异香气,味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散风,化痰散结,消肿止痛。用于喉痹及乳蛾之发热,咽喉肿痛,吞咽不利,咽干灼热;急性咽炎、急性充血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连、人工牛黄、薄荷、栀子(焦)、天花粉、川贝母、青黛、珍珠、青果(炭)、硼砂、冰片。 | |||
不良反应 | 偶见恶心、口干。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忌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凡风寒咽痛症见恶寒、无汗者不宜使用,脾胃虚寒者慎用。 4.急性咽炎用药3天后,或出现其他如高热、咽痛加重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急性扁桃体炎用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如高热、扁桃体周围炎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因症情较重,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应用。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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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用量 | 口腔用药。喷敷患处,每次0.2g,一日5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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