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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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功能主治 | 清热解毒,散肿止痛。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
成份/药理作用 | 牛黄、板蓝根、诃子、桔梗、猪牙皂、连翘、天花粉、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冰片、山豆根、了哥王。 | |||
不良反应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 |||
禁忌症 | 1.孕妇禁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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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后出现恶心、腹泻、腹痛等不适者应停服。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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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本品不宜过量及长期服用。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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