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分类 | 中成药制剂 > 泻下剂 > 寒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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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 医保备注 | 2025版 |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每袋装6g的为甲类非处方药 | ||||||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或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 |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 功能主治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火毒内蕴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晕耳鸣,目赤牙痛,腹中胀满,大便秘结。 | ||||||
| 成份/药理作用 | 大黄、绿豆、车前草、白术(炒)、黑豆、半夏(制)、香附(醋制)、桑叶、桃枝、厚朴(姜制)、麦芽、陈皮、侧柏叶。 | ||||||
| 不良反应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皮疹、瘙痒、色素尿(尿色加深)、头晕、心悸等。 | ||||||
| 禁忌症 | 1.孕妇忌服。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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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滋补性中药。 3.不适用于阴虚,虚火上炎引起的口舌生疮,头晕耳鸣。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6.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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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 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蜜丸一次6g,一日1~2次。 | ||||||
| 剂型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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