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药酒须注意安全,不可随意。
①治疗性药酒须有明确的适应证、应用范围、服法、剂量和禁忌证等规定,一般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②服用药酒要根据人体的耐受力,一般一次饮用10~30ml,于早、晚各饮用1次。或根据病情及所用药物的性质和浓度而调整。总之饮用不宜过多,按要求而定。不习惯饮酒的人服用药酒时则应从小量开始,逐步过渡到需要服用的量,也可以用冷开水稀释后服用。
③药酒宜在餐前或睡前服用,一般佐膳饮用,以使药性迅速吸收,较快地发挥治疗作用。同时药酒以温饮为佳,以便更好地发挥药性的温通补益作用,迅速发挥药效。
④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饮用;在行经期,如月经正常也不宜服用活血功能较强的药酒。⑤鉴于酒精对儿童脑组织的损害更为明显,使记忆力减退, 智力发育迟缓,儿童不宜服用。
⑥高血压、肝硬化、消化道溃疡、肺结核、癫痫、心功能不全、心肌梗死、痛风、肾功能不全者等,均不宜服用药酒,以免加重病情,对酒精过敏者则禁用。
⑦酒精可以加重非甾体抗炎药、抗高血压药、抗癫痫药、抗过敏药、降糖药、利尿药、催眠药的毒性,不宜联合应用;此外,部分抗菌药物(甲硝唑、替硝唑、呋喃唑酮、巴氯西林、氯霉素、灰黄霉素,及具甲硫四氮唑侧链结构的头孢哌酮、头孢曲松、头孢替安、头孢尼西、头孢西丁、头孢替坦、头孢甲肟、头孢美唑、头孢他啶、头孢唑肟、头孢地尼、头孢匹胺、头孢替坦、头孢拉宗、头孢米诺、头孢孟多酯、头孢呋辛、拉氧头孢等抗生素)可抑制乙醛脱氢酶活性,使乙醛代谢路径受阻,导致 体内蓄积,出现嗜睡、幻觉、全身潮红、头痛、血压下降、呼吸抑制、惊厥,甚至死亡。称为“戒酒硫样”或“双硫仑样反应”,多在酒后1小时。为避免双硫仑样反应,宜告诫患者在应用上述药时及停药5天内禁服药酒。
⑧酒后切忌沐浴,饮酒后体内葡萄糖在洗澡时大量消耗,使血糖下降,导致体温降低,或造成低血糖休克,可能危及生命。另在饥饿、呕吐或有失血症状时也不要服用药酒,以免对身体造成损伤,使症状加重。使用药酒,尚应注意根据处方要求忌口、禁房事等。
⑨服用药酒后不要服用葛花、绿豆、枳椇子等解酒之类的中草药,以免降低或消除药酒的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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