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138号)
2021-11-16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湖南药事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1-1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个品种信息表.doc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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