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注销莲必治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2号)
2022-01-11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湖南药事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2-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莲必治注射液开展了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莲必治注射液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莲必治注射液品种信息表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月7日

实时在线
4734人

版权所有:湖南药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L80AX02
备案号: 湘ICP备19000421号-1(湘)经营性-2018-0020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