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关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及时获取国家医保局相关形式审查、评审、谈判、协议签署等信息。 [查看详情]
通知规定:鼓励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处方流转,支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师处方、医保医师电子处方经药师审核后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查看详情]
国家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医药行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以及正常医学活动。但要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私分赞助费的不法行为。 [查看详情]
湖南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和省卫建委联合发文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 [查看详情]
本通知明确了湖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及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有关事项。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国家发布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本通知自行废止。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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