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妇女如何服药?_湖南药事服务网
妊娠妇女如何服药?
2025-07-25 来源: 作者:湖南药事服务网

妊娠妇女如有病不治,其后果可能比药对胎儿的害处更大,所以在妊娠初始3个月中,宜按原则权宜后用药,同时在用药后应密切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

①处于可用与不用之间的药一律不用,优先选择食疗、运动或心理治疗。 

②选择同类药中最为安全的,即选择危险与利益比值最小的药。如妊娠妇女发生感染,可选用较为安全的抗感染药,如头孢菌素的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噻吩;青霉素类的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红霉素中的罗红霉素、阿奇霉素、乙酰麦迪霉素;解热药可选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 

③为防止意外,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尤其是禁忌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 

④用药后多饮水,使药品尽快排出体外。 国外把对妊娠有危险性药品分成5个等级(即A、B、C、D、X级),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颁布。其中,A级药品在有对照组(非妊娠期妇女)的研究中,在妊娠初始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可以安全应用。B级药品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危害,且也没有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证据。妊娠期妇女也可以应用。C级药品在动物研究中证明它有对胎儿的不良反应(致畸、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或动物上进行研究。本类药品仅有在权衡利弊后,对妇女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后,方可应用。D级药品对胎儿的危害有明确的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妊娠妇女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如妊娠妇女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 重的疾病,需要应用它,如应用其他药品虽安全但无效。X级药品在动物或人群研究中,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依据经验认为在人或在动物应用是有危害的,在妊娠妇女应用显然是无益的,禁止用于妊娠期或将要妊娠的妇女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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