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应告知患者在使用本品24小时后及在下周期化疗前任何时间均有发生迟发性腹泻的危险。静脉滴注后发生首次稀便的中位时间是第5天,一旦发生应即开始抗腹泻治疗。既往接受过腹部/盆腔放射的患者基础白细胞计数升高及行为状态评分≥2的患者,其腹泻的危险性增加,若治疗不当,腹泻可能危及生命,尤其对于合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更是如此。
②一旦出现第一次稀便,患者需开始饮用大量含电解质的饮料并立即开始抗腹泻治疗。
③推荐的抗腹泻治疗措施为:高剂量的洛哌丁胺(每2小时2mg)这种治疗需持续到最后一次稀便结束后12小时,中途不得更改剂量,本品有导致麻痹性肠梗阻的危险。故所有患者以此剂量用药一方面不得少于12小时,但不得连续使用超过48小时。
④当腹泻合并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粒细胞计数≤0.05×109/L)时,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性治疗。
⑤曾出现严重腹泻患者,在下个周期用药应酌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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