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依立替康治疗期间,每周应查全血细胞计数,患者应了解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危险性及发热的意义,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体温≥38℃,中性粒细胞计数≤0.1×109/L),应即住院静脉滴注广谱抗菌药物治疗。
①仅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0.15×109/L后,方可恢复本品治疗。
②当患者出现严重无症状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0.05×109/L)、发热(体温≥38℃)或感染伴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计数<0.1×109/L)时,应减量,对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因其感染的危险性及血液学毒性会增加,应做全血细胞计数。
③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减退,尤其是肝功能减退,因此选择本品剂量时应谨慎。
④治疗前及每周期化疗前均检查肝功能。肝功能不全患者(胆红素在正常值上限的1.0~1.5,氨基转移酶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时)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危险性很大,应严密监测。依立替康禁用于胆红素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的患者。
⑤若出现急性胆碱能综合征(早发性腹泻及其他不同症状如出汗、腹部痉挛、流泪、瞳孔缩小及流涎),应使用硫酸阿托品治疗(0.25mg皮下注射)。对气喘的患者应小心谨慎。对有急性、严重的胆碱能综合征患者,下次使用本品时,应预防性使用硫酸阿托品。
⑥使用依立替康24小时内,有可能出现头晕及视物障碍,建议当这些症状出现时请勿驾车或操作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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