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相继召开2026年工作会议,明确了2026年各自工作重点。在三医协同下,继续推进腾笼换鸟、支付方式改革、鼓励创新、强化基层医疗和分级诊疗,实现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做好开局。
●国家卫健委
2026年1月5日至6日,2026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系统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卫生健康工作成效,全面部署2026年十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创造性落实突破性政策举措,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精准把握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科学高效编制“十五五”规划,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实际行动和现实成效。
二是精准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和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按照“强基、稳二、控三”原则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持续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稳定二级医院运行并拓展康复护理功能,调控三级医院规模、发展速度,优化结构,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可及性和能力水平。
三是倾力推进深化医改政策落实。推动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以地市为单位整体推进“学三明、抓医改”,推进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支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四是持续实施一批新的为民服务实事。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服务、县级心理门诊服务、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健康体重管理门诊服务、增加市域内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县域和基层血液透析服务、早孕关爱门诊服务、普惠托位供给、疫苗接种服务、“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等方面实施10项为民服务实事。继续优化提升2025年为民服务实事规范化水平。
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党建引领、立德树人、严管厚爱,营造行业清风正气,擦亮职业“金名片”。
六是切实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强化责任意识,积极稳妥应对网络舆情,做到有态度、有行动、有结果。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平台宣传行为。
七是持续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升口岸城市及高风险地区传染病防控能力,提高流感疫苗接种率和重点人群免疫水平。强化多病同防同治同管,控制慢性病危害。
八是认真贯彻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弘扬积极婚育观,统筹推进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发展,发放育儿补贴,优化妇幼服务,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
九是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全面发展。在预防、治疗、康复、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全面发挥中医药作用。
十是大力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数智赋能,完善科研人才培养和激励评价机制。
十一是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做好安全生产、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积极助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家医保局
2025年12月13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十四五”时期医保工作并部署2026年八项重点工作。
一要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持续加强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完善常态化医保综合帮扶措施,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稳妥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提升基金管理能力。
二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差异化发展。积极落地商保创新药品目录,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将更多基本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机构扩大对创新药的投资规模,促进创新药研发。在个人充分授权和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为有需要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医保+商保”一站式清分结算服务,提高核赔效率。协同健全职工医疗互助制度,推动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精准匹配。
三要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持续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实现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及各类基金使用主体全覆盖,对患者自费率畸高且排名全国前列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点穴式”飞行检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坚决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诊疗需要对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应配尽配。对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零容忍,坚决从严处罚。
四要积极适应人口发展战略,推动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全国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全面实现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优化长护服务供给。鼓励商保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五要优化医保支付结算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全面推行按季或按月特例单议评审,支持新药耗新技术临床使用和疑难重症救治。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全面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探索按季度清算。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国基本统一。
六要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引导医药产业良性竞争、差异化创新发展。深入落实《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高创新药多元支付能力。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继续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盟采购。基本实现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耗材直接结算并积极稳妥地扩大至其他产品,提高企业回款效率。发挥好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多元价格发现功能,助力中国医药产业“走出去”。
七要积极推动医保科学化,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快建设全民医保数智平台。探索建立医保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将真实世界证据作为医保在医药产品进入、动态管理、移出和立项等方面的重要决策依据。引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广泛参与推动医保领域人工智能发展,支持有意愿的地方开展相关场景验证比赛。
八要持续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促进医保服务提质增效。加快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省内跨统筹区直接结算,全面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使用。全面深化应用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信用支付,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度减少医院排队缴费现象,努力打造幸福医保、便捷医保
●国家药监局
2026年1月6日至7日,2026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药品监管工作,分析当前面临形势,部署2026年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临床试验监管水平,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监管,聚焦集采中选等重点品种加大检查和抽检力度,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强化网络销售监管,切实守牢药品安全底线。
二是积极支持医药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落实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要求,支持医药研发创新,推动中药守正创新发展,支持医疗器械高水平自立自强,促进美丽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持续健全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药品标准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大面向企业和基层的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夯实药品监管的法治基础。
四是扎实推进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药品规划,扎实推进全国药品监管一体化,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和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深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和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应用,深度参与全球药品安全治理,推动中国药品监管国际影响力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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