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应提醒患者注意,拉米夫定并非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品。患者宜保持用药依从性,不能自行停药,并在治疗中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②HBsAg呈阳性但ALT水平正常者,即使HBeAg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③伴随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患者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如果患者的临床情况稳定,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继续治疗并密切观察。有少数患者在出现YMDD变异后,由于拉米夫定的作用降低,可表现为肝炎复发,可出现HBV-DNA和ALT水平回升到治疗前水平或以上。一些有YMDD变异的患者,特别是在已伴有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患者,有罕见报告病情进展导致严重后果甚至极个别病例死亡,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停用拉米夫定也可能导致病情进展,因此对于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出现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患者,不宜随意停用拉米夫定。所以,如疑及出现了YMDD变异,应加强临床和实验室监测,可能有助于做出治疗决策。
④如果HBeAg阳性的患者在血清转换前停用本品,或者因治疗效果不佳而停用药者,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肝炎加重,主要表现为HBV-DNA重新出现及血清ALT升高。 ⑤如果停止拉米夫定治疗,应对患者临床情况和血清肝功能指标(ALT和胆红素水平)进行定期监测至少4月,之后根据临床需要进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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