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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质疏松如何选择药物?
2017-01-05 来源: 作者:
  骨质疏松的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单纯的认为补钙就能防治。因为在钙的吸收和排泄及骨生长过程中需要众多因素的参与,任何一种因素的缺乏都可能导致钙吸收、利用或排泄和骨生长障碍,骨质疏松症的发病仍然是可能的。因此要随时避免各种危险因素预防和减少骨量的丢失,延缓骨质疏松的发生。药物治疗包括雌激素代替疗法、降钙素、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以及二磷酸盐,可以阻止骨吸收但对骨形成的作用特别小。用于治疗和阻止骨质疏松症发展的药物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抑制骨吸收药,包括钙剂、维生素D及活性维生素D、降轉素、二磷酸盐、雌激素以及异黄酮;第二类为促进骨形成药,包括氟化物、合成类固醇、甲状旁腺激素以及异黄酮。
  (1)激素代替疗法。激素代替疗法被认为是治疗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最佳选择,也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存在的问题是激素代替疗法可能带来其他系统的不良反应。激素代替疗法避免用于患有乳腺疾病的患者,以及不能耐受其副作用者。①雌二醇:建议绝经后即开始服用,在耐受的情况下终身服用。炔雌醇和炔诺酮属于孕激素,用来治疗中到重度的与绝经期有关的血管舒缩症状。②雄激素:研究表明对于性激素严重缺乏所致的骨质疏松症男性患者,给予睾酮替代治疗能增加脊柱的骨密度,雄激素可视为一种抗骨吸收药。③睾酮:可用于治疗性腺功能减退的骨密度下降患者。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激素治疗的过程中,仍需要补充钙和维生素D。
  (2)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在某些器官具有弱的雌激素样作用,而在另一些器官可起雌激素的拮抗作用。能防止骨质疏松、还能减少心血管疾病、乳腺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发生率。这类药物有雷洛昔芬,能抑制骨吸收、增加脊柱和髋部的骨密度,能使椎体骨折的危险性下降40%〜50%,但疗效较雌激素差。但绝经前妇女禁用0
  (3)二磷酸盐类。二磷酸盐类是骨骼中与羟基磷灰石相结合的焦磷酸盐的人工合成类似物,能特异性抑制破骨细胞介导的骨吸收并增加骨密度,禁用于孕妇以及计划怀孕的妇女。服用羟乙基膦酸钠需同时服用钙剂。
  近年有新一代的磷酸盐应用于临床,如氨基二磷酸盐、利塞膦酸、氯瞵酸以及帕米膦酸钠等,抑制骨吸收的作用强,治疗剂量下并不影响骨矿化。阿仑膦酸钠证实能减轻骨吸收,降低脊柱、髋骨以及腕部骨折发生率达50%,在绝经前使用可以阻止糖皮质激素相关的骨质疏松症。
  (4)降钙素。降钙素为一种肽类激素,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可以减少破骨细胞的数量,具有止痛、增加活动功能和改善钙平衡的功能,对于骨折的患者具有止痛的作用,适用于二磷酸盐和雌激素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的患者。有肠道外给药和鼻内给药2种方式,胃肠外给药的作用时间可持续达20个月。
  (5)维生素D和钙:维生素D及其代谢产物可以促进小肠钙的吸收和骨的矿化,活性维生素D(如罗盖全、阿法骨化醇)可以促进骨形成,增加骨钙素的生成和碱性磷酸酶的活性。服用活性维生素D较单纯服用钙剂更能降低骨质疏松症患者椎体和椎体外骨折的发生率。另有维生素D和钙的联合制剂可供选择,治疗效果比较可靠。
  (6)氟化物:氟化物是骨形成的有效刺激物,可以增加椎体和髋部骨密度,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
  对于接受治疗的骨质减少和骨质疏松症的患者,建议每1〜2年复查骨密度一次。为长期预防骨量丢失,建议妇女在绝经后即开始雌激素替代治疗,至少维持5年,以10〜15年为佳。如患者确诊疾病已知会导致骨质疏松,或使用明确会导致骨质疏松的药物,建议同时给予钙、维生素D以及二磷酸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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