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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药物性肝炎?
2017-01-05 来源: 作者:
  药物性肝病,指使用某种或几种药物后,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谪[产物而引起的肝脏损害。有些药物的肝损害可以预测,产生的肝损害呈剂量依赖性,一般来说,剂量越大,肝损害越严重。如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每日<4克时,尚比较安全,>10克时,易诱发严重的肝损害。这种剂量依赖性肝损害药物有胺碘酮、环磷酰胺、环孢素、甲氨蝶呤等。另一种肝损害类型为不可预测性药物肝损害,发生的本质原因在于患者自身的特异性:大部分人使用这类药可以耐受,但某部分人由于特殊体质等原因而引起肝脏病理损害。有些药物引起肝损害与用药持续时间有关,比如异烟肼(抗结核药)引起的肝损害多在用药3个月后发生。因此,药物性肝病既可能是你按医嘱合理服药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也有可能是你没按药物的剂量、疗程服药而引起的肝损害。
引起药物性肝炎最常见的化学药物有:抗生素类药物:抗结核药物利福平、异烟肼等;大环内酯类药,如红霉素、螺旋霉素等。解热镇痛药物:如保泰松、阿司匹林等。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奋乃静。抗抑郁药物:阿米替林。抗癫痫药物:丙戊酸钠CD镇静药物:苯巴比妥等。抗甲宄药物:他巴哩、甲充平等。抗肿瘤药物:丝裂霉素、更生霉素等。降糖药物:优降糖(格列本脲)、拜糖平(阿卡波糖)等。心血管药物:异搏定(维拉帕米)、安搏律定(阿普林定)等。另外部分中药也会引发药物性肝炎,如:大黄、苍耳子、相思子、野百合、天花粉、艾叶、川楝子等。
  为了有效预防药物性肝炎,应从以下几点努力:
  (1)改变不合理用药的习惯,谨防用药过度造成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前应慎重选择,宜少而精;用药时应避开不利情况,如空腹或饥饿、营养缺乏、喝酒或醉酒之后服药等。
  (2)尽可能避免使用具有潜在肝损害作用的药物,必须应用时在权衡利弊后,可与外源性谷胱甘肽或促进谷胱甘肽形成的药物以及具有细胞膜保护功能的磷脂酰胆碱等合用。经常用药者要定期检查肝功能,及早发现肝功能变化。仔细观察原有病症有无变化的同时,注意在服药后是否出现新的状况,比如乏力、恶心、呕吐、黄疸、皮疹、发热、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等症状,如有这些不良反应,应暂停可疑药物并尽早咨询医师或药师,确定是否出现了药物不良反应。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对肝、肾病患者,新生儿,老年人和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剂量应审慎。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应立即终止治疗,并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对有药物性肝损害史者,应避免再服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
  (3)对于一些肝病患者、或者肝肾功能本来就不好的人来说,用药更需谨慎。原本有肝病的患者对许多药物的代谢能力已经降低,致使药物易蓄积在肝内,造成肝损害。这类人群无论是平时感冒发烧吃药,还是吃治疗肝病的药物,都要根据医嘱进行增减,因为稍微用药不当,不但治不了病,还会加重肝病。
  对于已患药物性肝病的患者,应立即停用引起肝损害的药物,并入院予以保肝、护肝治疗,以后尽可能避免使用属于同一类药物。当发生急性药物性肝病时,要尽快促进引起肝损害药物的排泄。一般来说,发生了药物性肝病,经过合理的处置,大部分患者是可以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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