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药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讯中心 > 国家医药卫生政策 > 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2021-11-08 来源:医政医管局 作者:


国卫办医函〔2021〕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的相关标准另行制定。

附件下载:/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综合医院)设置标准.pdf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8299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