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与2024版目录对比出三个数据表,分别是:“被删除的药品目录”、“从2024年协议期谈判药品中转移到西药或中成药常规目录的药品及新增药品”,以及“2025年协议期内谈判或竞价新增药品”,详见附件:
附件2:/从2024年协议期谈判药品中转移到西药或中成药常规目录的药品及新增药品.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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