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治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肿瘤患者诊疗效果和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我委组织癌痛规范化诊疗专家组对《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附件:/《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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