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认标志统一为HR。检查检验项目参加各级质控组织开展的质量评价并合格的,应当标注其相应的互认范围+互认标识。如:“全国HR”“京津冀HR”“北京市西城区HR”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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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县域慢性肾脏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 [查看详情]
考核结果作为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份和进步幅度较大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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