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六味地黄制剂(包括丸剂、胶囊剂、片剂、合剂、煎膏剂、颗粒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统一修订。 [查看详情]
《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通知有效期三年。各地要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和医疗机构的匹配审核工作,确保结算正常进行。 [查看详情]
为了鼓励药物的研发,进一步规范药物的临床研究和评价,在国家药监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57个临床研究/试验/设计等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 [查看详情]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部署,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查看详情]
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药配方颗粒将将报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管理,纳入中药饮片管理。开始施行同时,《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号)废止。 [查看详情]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