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2020年第48号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原《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2018年第74公告)废止。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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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明确了发热诊室的设置原则及运行模式。在诊室设置上,以“可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 [查看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对乙酰氨基酚片等115个药品注册证书。 [查看详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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