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2月1日施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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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13-15日。11月13日报到,11月14-15日会议。参会对象为全省药学工作者,包括医药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及其它医药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药学工作者。 [查看详情]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请有关单位按条件及时推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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