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 [查看详情]
国家要求未来3年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质量,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建设互联网医院,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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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解决试点药品在11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和其他相关地区间较大价格落差问题,使全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试点药品,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查看详情]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