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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对2022年版目录发布以来的新增、修订和价格调整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其中新增或调整了9项与药学服务相关项目。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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