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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7月4日起施行。 [查看详情]
制定《抗肿瘤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指标(2021年版)》是为落实《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20〕487号)。 [查看详情]
原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等同时废止。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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