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医药代表学术推广行为,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2月1日施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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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申请人高效规范地开展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工作,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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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申办者建立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规范数据监查委员会的监查活动,促进受试者权益保护和临床试验可靠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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