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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绝对规避儿童用药的禁忌?禁忌证是适应证的反义词,是指药品不适宜应用于某些疾病(综合征)、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或应用后反而会引起不良后果,在具体给药上应予禁止或有所顾忌。
禁忌证其包含两层意思:禁、忌,所谓禁就是禁止(不能用,尤其是儿童),指药品不能用于的病症和人群,该禁止的指征应绝对禁止使用;所谓忌就是顾忌,对有顾忌的指征和人群应有所顾忌,尽量不用或换药替代。
儿童就好像柳树苗或水稻秧一样,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兴旺时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及许多脏器发育尚不完善,肝、肾的解毒和排毒功能以及血脑屏障作用也都不健全。因此,相对于正常的成人,儿童对药品的解毒和排泄功能较差,药品在体内的分布体积小,血浆药物浓度高,极易引起毒性和各种副作用。再者,我们现在掌握的儿童禁忌的数据,基本是总结和归纳全球各种不良事件血的教训得来的。因此,对儿童禁忌的药品必须坚决给予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