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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妊娠妇女禁用布洛芬?既往研究表明,妊娠初期(即妊娠开始至12周阶段)作为胚胎发育关键期,若接触布洛芬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可能显著提升胎儿先天性心脏畸形及出生时低体重的发生概率。随着孕期进展至后期(29周至分娩),该类药物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可能引发胎儿动脉导管异常早闭的严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生殖医学领域权威期刊《Human Reproduction》刊登的研究进一步揭示,布洛芬具有穿透胎盘屏障的特性,能够直接作用于胎儿生殖系统,尤其可能造成女性胎儿生殖器官发育损伤。这些分阶段、多系统的危害机制,共同构成了临床对孕妇使用布洛芬的严格禁忌依据。
孕晚期如果服用布洛芬,可能会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可能引发胎儿动脉导管异常早闭的严重问题;所以对于出生之后有动脉导管未闭合的情况,就用布洛芬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