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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可有哪些并发症?
2025-07-25 来源:《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张石革主编

糖尿病在表面上为血糖升高,但损伤的深层可危及多个靶器官(心、脑、肾、眼、足),造成器官损害,成为糖尿病患者致残和早死的原因。目前对糖尿病的并发症尚无一个确切的定义,大致可描述为在糖尿病和糖尿病状态下发生的急性和慢性症状。分为慢性并发症(微血管和大血管损害病变)和急性并发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高渗昏迷、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和低血糖症)。

⑴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病、神经病变。 

⑵大血管并发症:冠心病、高血压、周围血管病变、糖尿病足、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对血管的损害病变非常广泛,不论大中小血管、动脉、静脉、毛细血管常可累及,特别是心、脑、肾、眼及神经部位。糖尿病患者动脉粥样硬化会累及主动脉、冠状动脉和脑动脉,使患者的微血管基膜增厚,基膜中有糖类沉积,交联度发生改变,通透性增加,小分子蛋白漏出形成蛋白尿。 

⑶糖尿病急性并发症: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非酮体高血糖症、低血糖症(血糖低于3mmol/L)、糖尿病乳酸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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