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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确抗肿瘤化疗药所致恶心与呕吐的分类?
2025-07-25 来源:《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张石革主编

  由化疗药所致恶心与呕吐,按出现的不同时间可分为急性、迟发性和预期性恶心与呕吐三类。

  ①急性恶心与呕吐是指应用化疗药后24小时内发生的,通常在用药后5~6小时达峰,可持续18小时,然后停止呕吐或转为慢性呕吐。该类型恶心与呕吐的程度常最为严重,主要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其机制主要与肠嗜铬细胞释放5-HT有关。如控制不当,则会增加迟发性恶心、呕吐发生的风险,并降低止吐药的疗效。

  ②迟发性恶心与呕吐是指使用化疗药24小时后出现的,其中40%~50%发生于化疗后24~48小时,由于此类型持续时间较长,对患者的治疗、营养状况及生活质量影响较大,其发生机制具体不明,可能与P物质介导、血脑屏障破坏、胃肠动力破坏及肾上腺激素分泌等多因素 有关。

  ③预期性恶心与呕吐则不同于上述两型,其发生与化疗药无关,而是由精神心理因素主导,是指既往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在再次接受化疗前出现的恶心与呕吐症状,由于精神紧张所致的条件反射往往是此类呕吐的主要原因,因此,止吐药也往往未能起效。通过行为调节和系统脱敏使患者减轻心理负担是较好的治疗手段。 

  对轻度恶心与呕吐反应可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HT3受体拮抗药,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和托烷司琼;对化疗后的急性或延迟性恶心与呕吐发作者,也可给予神经激肽受体阻滞药阿瑞吡坦,提高对恶心和呕吐的控制。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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