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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据抗肿瘤化疗药的致吐性选用止吐药?①重度致吐性化疗药所引起恶心呕吐的治疗,每天化疗前,联合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口服地塞米松12mg和阿瑞吡坦125mg,化疗后从第2天到第4天,口服地塞米松一次4mg,一日2次,以及第2天到第3天口服阿瑞吡坦80mg。但对于联合的化疗方案如AC、CHOP、R-CHOP,则化疗后不再用地塞米松。另有两项3期临床实验表明联合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和地塞米松时,后者化疗前单剂量20mg,化疗后为一次8mg,一日2次。
②中度致吐性化疗药所引起恶心呕吐的治疗,每天化疗前,联合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和口服地塞米松12mg,化疗后,从第2天到第3天口服地塞米松或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
③低度致吐性化疗药所引起恶心与呕吐的治疗,每日化疗前,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或地塞米松口服,化疗后不需应用。
④微弱致吐性化疗药所引起恶心与呕吐可不需治疗,必须时每天于化疗前,应用5-HT3受体拮抗药,化疗后不需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