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抑郁药发生耐药,怎么办?
2025-07-25 来源:《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张石革主编
部分在抗抑郁药治疗中已达到痊愈患者,在维持治疗期间药物剂量未变,也没有任何心理社会应激事件,却出现了抑郁复发。此现象被称为“对抗抑郁药的快速药物抵抗反应”,又称失效现象。国外研究发现,抑郁症者对抗抑郁药耐药性的发生率约25%,一般出现在维持治疗期的第31周左右。
联合治疗经过两种以上作用机制的药物足疗程治疗仍然无效的难治性抑郁症,及对抗抑郁剂产生快速药物抵抗反应者,可尝试联合用药,包括两种抗抑郁药合用、抗抑郁药与情感稳定剂(锂盐)合用、抗抑郁药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合用。近期研究显示,抗抑郁药氟西汀与新型抗精神病药如奥氮平、利培酮等联合应用,治疗抑郁症的疗效和安全性均比较理想。
抗抑郁药的起效时间通常在2~4周,因此选择一种药治疗后至少使用4周以上再判定无效。如经足够治疗剂量、足够疗程而抑郁症状仍然未得到缓解(一般出现的比例约为30%),则应考虑换药。换药应注意选择作用机制不同、药物结构不同的抗抑郁药,这样往往可能又出现疗效。如某些患者经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药治疗无效,可以考虑文拉法辛、曲唑酮、米氮平等新型抗抑郁药或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吗氯贝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