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高血压(妊高征)如何处理?
2025-07-25 来源:《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张石革主编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是妊娠与血压升高并存的一组疾病,发生率约为5%~12%。包括妊娠20周后发生的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以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和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该病以高血压、蛋白尿为主要特征,伴有全身多器官损害,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脑出血、心力衰竭、胎盘屏障早剥、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当出现溶血、AST及ALT升高、血小板减少时,称为HELLP综合征,此病是妊娠高血压严重的并发症,常危及母儿生命。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治疗的目的是控制病情、延长孕周、确保母儿安全,以预防子痫、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治疗原则为镇静、解痉、降压、利尿,适时终止妊娠。
①血压≥160/11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或慢性高血压妊娠前已用抗高血压药者,需降压治疗。可选β受体阻断药拉贝洛尔,钙通道阻滞药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尼卡地平等或甲基多巴。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妊娠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②重度子痫前期需给予解痉、降压治疗等。妊娠;孕周达34周或积极治疗24~48小时后无明显好转,可考虑终止妊娠;子痫发作需要及时控制抽搐、防治并发症,及时终止妊娠。
③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严重的阶段,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所致母儿死亡的最主要原因,需迅速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控制后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