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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宜服用二甲双胍?①当有禁忌证出现时或发现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用。并应定期检查肌酐、肝功能和尿酮体。
②单独使用本品不会引起过量(服用50粒而无副作用),老年人、衰弱或营养不良者、肾上腺和垂体功能减退、酒精中毒者更易发生低血糖,或与磺酰脲类、胰岛素或酒精合用过量时则会产生低血糖现象,口服糖果或饮用葡萄糖水可解除此现象。
③服用本品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者,如出现实验室检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言表的不适),应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如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即停本品。
④服药期间禁酒,乙醇可抑制肝糖异生,增加二甲双胍的降糖作用。过量饮用酒精、急性心力衰竭、休克、肝衰竭或接受手术者均应停药。
⑤定期检查肾功能,可减少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尤其是老年患者更应定期检查。65岁以上老年人慎用,65~80岁者并非禁忌证,重要的是依据肾功能。
⑥接受外科手术和含碘对比剂X线摄影检查前患者依据肾功能需暂停服用。
⑦肝功能不全、既往有乳酸酸中毒史者应慎用。
⑧处于应激状态如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时,应暂时停用本品,改用胰岛素,待应激状态缓解后再恢复使用。
⑨对1型糖尿病患者,不宜单独使用本品,而应与胰岛素合用。
⑩本品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应定期监测血常规及血清维生素B12水平,并避免与碱性溶液或饮料一起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