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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病与用药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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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妊娠期妇女应用阿片类镇痛药尤应监护安全性?
2025-07-25 来源:《药师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张石革主编

  ①阿片类镇痛药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具有成瘾性的产妇服用后,可使新生儿立即出现戒断症状,甚至发生惊厥、震颤、反射加速、暴躁、哭闹、发热、腹泻等,应立即进行相应的戒断治疗。
  ②美沙酮可引起胎儿发育不佳、体重过低、产程延长、子宫收缩乏力、新生儿有长时间昏睡或呼吸抑制,禁忌滥用。

  ③儿童由于对阿片类药清除缓慢,血浆半衰期较长,易引起呼吸抑制,应减少镇痛药给药剂量。
  ④吗啡在妊娠期属于B类,但如足月时、长期用或大量用药则为D类,则标为“B/D”,宜多加小心。
  ⑤可待因为前药,本身无药理活性,需被肝药酶CYP2D6代谢后失去甲基变成吗啡后而发挥镇痛作用。可待因在体内须有肝药酶CYP2D6参与,而5%~10%的高加索种白人缺乏此酶,因此,口服可待因对其无镇痛作用。但对为药物快代谢型(UM)的哺乳期妇女,服用可待因必须小心,正常情况下推荐治疗剂量的可待因仅10%被CYP2D6代谢,而UM型者却可使剂量≥80%的可待因被CYP2D6代谢成活性吗啡,由于新生儿消化功能差,其乳汁中吗啡浓度又极高,极易使新生儿发生吗啡中毒,甚至死亡。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可待因。
  ⑥尽可能短期应用,首选口服给药,避免长期大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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