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解表剂 > 解表通窍透疹药 > 复方鼻炎膏

复方鼻炎膏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消炎,通窍。用于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及鼻窦炎。
成份/药理作用 穿心莲、鹅不食草、薄荷油、桉油、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等。
禁忌症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4.鼻腔干燥、萎缩性鼻炎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鼻粘膜损伤者慎用。
4.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5.本品含盐酸麻黄碱、盐酸苯海拉明。运动员慎用;膀胱颈梗阻、青光眼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药师或医师。
6.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老年患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续使用时间过长,可产生“反跳”现象,出现更为严重的鼻塞。
8.使用后拧紧瓶盖,以防污染。
9.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不能与三环类抗抑郁剂同用。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外用:将软膏尖端插入鼻腔挤入油膏,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剂型与规格
软膏剂 10g(含麻黄碱50mg) 暂无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7212人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