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香,味微苦、涩。 |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 功能主治 | 清热利湿、活血消肿止痛,用于Ⅰ、Ⅱ期内痔湿热下注证,症见便血、肛门肿痛、肛门潮湿、坠胀,舌红苔黄,脉弦细数。 | |||||||
| 成份/药理作用 | 黄柏、灵芝、仙鹤草、红花、百合。 | |||||||
| 不良反应 | 偶见头胀、腰痛、舌麻等症状,可停药,停药后症状可缓解。 |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本品尚无儿童、哺乳期以及孕妇的临床试验资料。孕妇慎用并遵医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使用。经期妇女慎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均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7天。 |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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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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