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功能主治 |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 |||||||
成份/药理作用 | 桑叶、黑芝麻(炒)。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 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 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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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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