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他名称 | 曾用名:二母丸 |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甲类非处方药 | |||||||
| 性状 | 本品为暗黄绿色的大蜜丸;味苦、甘。 | |||||||
| 贮存条件 | 密封保存。 | |||||||
| 功能主治 | 清热化痰,润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涎壅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 |||||||
| 成份/药理作用 | 川贝母、知母(炒)、大黄(酒炙)、黄芩(酒炙)、前胡、天花粉、桔梗、杏仁、桑白皮(炙)。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风寒咳嗽、脾胃虚寒者忌服。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咯吐不爽,身热,口干欲饮,大便秘结,小便赤黄。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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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 用法与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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