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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噻肟重点监控
英文名称 Cefotaxime
其他名称 头孢噻肟钠、凯福隆、治菌必妥、泰可欣、CLAFORAN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甲)
医保备注 2023版,限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肠道外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B
性状 常用其钠盐,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白色结晶;无臭或微有特殊臭。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氯仿中不溶。10%溶液的pH为4.5~6.5。稀溶液无色或微黄色,浓度高时显灰黄色。若显深黄色或棕色,则表示药物已变质。
贮存条件 密封、在干燥阴凉处保存。
适应证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和其他链球菌、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雷菌属、肠杆菌属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克雷伯菌属、柠檬酸菌属、肠杆菌属、摩根菌属、普罗维登菌属和黏质沙雷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本品亦可用于淋病奈瑟球菌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子宫颈和直肠感染;
3.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克雷伯菌属、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拟杆菌属、梭菌属、厌氧菌属(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和梭杆菌属所致的盆腔炎性疾病、子宫内膜炎和盆腔蜂窝组织炎。本品对沙眼衣原体无效,当治疗盆腔炎性疾病时,需要联合应用沙眼衣原体有效的药物;
4.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黏质沙雷菌属、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肺炎链球菌所致的败血症;
5.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及非产青霉素酶菌株)、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其他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摩根菌属、普罗维登斯菌属、黏质沙雷菌、拟杆菌属和艳阳球菌(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6.链球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拟杆菌属艳阳球菌(包括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奇异变形杆菌和梭菌属所致的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
7.金葡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链球菌属(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和奇异变形杆菌所致的骨、关节感染;
8.由脑膜炎奈瑟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链球菌、肺炎克雷伯菌和大肠埃希菌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和脑室炎)。
9.腹部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胃肠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美国FDA已批准头孢噻肟用于术后感染的预防;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国药学会《抗菌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头孢噻肟可用于腹部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胃肠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本品对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杆菌及部分厌氧菌具广谱抗菌作用。本品对金葡菌青霉素敏感珠及甲氧西林就敏感珠均具抗菌活性,其MIC90为2~4mg/L。甲氧西林耐药金葡菌对本品耐药,绝大多数链球菌属对本品敏感,0.1~0.25mg/L的本品可抑制绝大多数化脓性链球菌、无乳链球菌及肺炎链球菌。对青霉素中介及耐药肺炎链球菌具抗菌活性,但已出现少数耐药菌株,肠球菌属通常对本品耐药。
  本品对卡他莫拉菌、脑膜炎奈瑟球菌及淋病奈瑟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具高度抗菌活性。
  绝大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对本品极为敏感(MIC90≤1mg/L):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异型柠檬酸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氏摩根菌等。弗劳地柠檬酸杆菌及普罗菲登菌对本品敏感。绝大多数黏质沙雷菌及其他沙雷菌属对本品敏感,MIC901~16mg/L。本品对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亦具相当活性。
  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对本品高度敏感,MIC90≤1mg/L,对氯霉素、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对本品依然敏感,但本品的MIC呈轻度增高趋势。马耳他布鲁菌对本品中度敏感,MIC为0.5~2mg/L。百日咳杆菌、嗜水气单胞菌、莫拉菌属、巴斯德菌属及洛菲不动杆菌对本品亦通常敏感。肠杆菌属、鲍曼不动杆菌、产碱杆菌属、空肠弯曲菌及黄杆菌属对本品耐药。 绝大多数铜绿假单胞菌对本品耐药。洋葱伯克霍德尔菌及嗜麦芽窄食单胞菌对波高度耐药。
  本品对许多厌氧菌具抗菌活性,如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属、韦荣球菌属、产气荚膜杆菌及部分拟杆菌属,但艰难梭菌通常耐药。脆弱拟杆菌对本品耐药。
  ⑵药动学:肌内注射本品0.5g或1.0g后达峰时间0.5小时,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2mg/L和25mg/L,8小时后血中仍可测出有效浓度。于5分钟内静脉注射本品1.0g或2.0g,即刻血药峰浓度分别为102mg/L和215mg/L,4小时后2.0g组的血药浓度尚有3.3mg/L。30分钟内滴注1.0g的即刻血药浓度为41mg/L,4小时的血药浓度为1.5mg/L。 头孢噻肟在全身组织、体液中分布广泛。给脑膜无炎症患者静脉注射30mg/kg后,脑脊液中的浓度为0.01~0.7mg/L,肌内注射0.5~1.0g,则在脑脊液中不能测出。给脑膜炎患者静脉注射25~250mg/kg后,脑脊液中浓度为0.3~27.2mg/L,脑脊液药浓度与脑膜炎程度和脑脊液中细胞数有关。脑脊液中的高峰浓度于静脉注射给药后1~2小时到达,药浓度可维持7小时之久。急性呼吸道感染患者肌内注射0.75~1.0g,静滴或静脉注射2.0g后,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为0.43~2.61mg/L,痰液中浓度为5.4mg/L。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本品1.0g后,胸腔积液、脓胸脓液和腹水(肝硬化患者)的浓度分别为7.2mg/L、0.3~11.2mg/L和2.1~13.6mg/L。肌内注射0.5~1.0g本品后,T管胆汁中浓度为2~14mg/L,静脉注射1~2g后胆囊中胆汁和胆囊壁药物浓度分别为30~88mg/L和1~16mg/L。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本品2.0g后骨组织(非感染性)中浓度分别为4.5~15.4mg/L或20mg/L。静脉注射本品1.0g,胎盘、羊水、胎儿血和乳汁中的浓度分别为1.34~1.62mg/L、1.8~3.3mg/L、0~6.7mg/L和0.25~0.52mg/L。中耳炎患者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50~100mg/kg本品后,中耳溢液中药物浓度为2~17mg/L。白内障患者静脉注射2.0g后,前房水中药物浓度为0.3~2.3mg/L。蛋白结合率为30%~50%。1/3~1/2的药物在体内代谢成为去乙酰头孢噻肟(抗菌活性为头孢噻肟的1/10)和其他无活性的代谢物。肌内注射和静脉注射后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0.92~1.35小时和0.84~1.25小时,其代谢产物去乙酰头孢噻肟的消除半衰期为1.5小时。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消除半衰期延长至14.6小时。血液透析后减至1.69小时。晚期肝硬化患者头孢噻肟和去乙酰头孢噻肟的消除半衰期分别为2.3小时和大于10小时。早产儿和婴幼儿的消除半衰期为0.5~6小时。老年人的消除半衰期为2~2.5小时较青年人长。 约80%(74%~88%)的给药量经肾排泄,其中约50%~60%为原形药,10%~20%为去乙酰头孢噻肟,另外10%~20%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头孢噻肟经胆汁排泄的量甚少,约为给药量的0.01%~0.1%。 丙磺舒可使头孢噻肟的肾清除减少5%,消除半衰期延长45%。 血液透析能将62.3%的药物自体内清除(4~6小时的血液透析可清除40%的头孢噻肟和50%去乙酰头孢噻肟),可使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消除半衰期由8.96小时缩短至1.98小时。
  腹膜透析一般对头孢噻肟的药物动力学无影响。
不良反应 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约3%~5%。皮疹和药物热约为2%。0.5%的患者出现静脉炎。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者约1%。碱性磷酸酶或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者约有3%,暂时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者分别为0.7%和0.3%。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小板减少少见。偶有头痛、麻木、呼吸困难和面部潮红。应用本品后有0.28%的患者可发生黏膜念珠菌病。
肾损伤 可能导致肾损伤。
头孢菌素分为一、二、三、四、五代,随着代数变大,肾毒性变小。总体来说,第一代头孢肾毒性最大。
禁忌症 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抗生素过敏的患者。既往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患者则应避免应用本品。
注意事项 ⑴拟用本品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本品慎用于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因可能发生交叉过敏。应用本品发生过敏性休克时,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⑵本品快速静脉注射(小于60秒)可能引起致命性心律紊乱。
⑶大剂量头孢噻肟与强利尿剂(如呋塞米)合用可能以下肾功能,应注意肾功能变化。
⑷应用头孢噻肟可能引起假膜性肠炎。在应用过程中如发生腹泻且怀疑为假膜性肠炎时,应立即停药并予以甲硝唑口服,无效时考虑口服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⑸有胃肠道疾患者,特别是结肠炎者应慎用本品。
⑹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时需根据患者的肾功能、病原体的敏感性及疾病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者,给药剂量减半。
⑺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不敏感或耐药菌的过度繁殖,需要严密观察,一旦发生二重感染,需予以相应处理。
⑻应用本品治疗可能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及罕见的粒细胞缺乏症,尤其是长期治疗。因此,疗程超过10日者应监测血常规。
⑼本品对局部组织有刺激作用。在绝大多数病例中,改变注射部位即可解决血管周围外渗。极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广发血管周围外渗,并导致组织坏死,可能需要外科治疗。
⑽本品属妊娠期用药B类,孕妇仅于有明确指征时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本品。
⑾本品可自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宜暂停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⑴本品与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合用对铜绿假单胞菌均有协同作用;与阿米卡星合用对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有协同作用,而对金葡菌无此作用;与克林霉素联合对肠杆菌科细菌为发现协同和拮抗作用。
⑵本品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他头孢菌素或强利尿药联合应用,可能增加肾毒性,用药期间应随访肾功能。
⑶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抑制本品在肾脏的排泄,提高血药浓度即延长血浆半衰期。
⑷头孢噻肟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但不能与碳酸氢钠液混合。
用药交代 本品虽然不含有甲硫四氮唑基团,但也有在应用本品期间出现双硫仑样反应的报道,需要引起注意。建议用药期间或者停药1周内不要饮酒或者饮用含酒精的饮料或药物。
给药说明 ⑴头孢噻肟钠1.05g约相当于1.0g头孢噻肟。每1.0g头孢噻肟含钠量约为2.2mmol(51mg)。1.0g头孢噻肟溶于14ml灭菌注射用水形成等渗溶液。
⑵配制肌内注射液时,0.5g、1.0g或2.0g的头孢噻肟分别加入2ml、3ml或5ml灭菌注射用水。共静脉注射的溶液,加至少10~20ml灭菌注射用水于上述不同量的头孢噻肟,于5~10分钟缓慢注入。作静脉滴注液时,将静脉注射液再以适当溶剂稀释至100~500ml。肌内注射剂量超过2.0g时,应分不同部位注射。
用法与用量 ⑴成人剂量:一日剂量一般为2.0~6.0g,分2~3次静注或静滴。①严重感染者,每6~8小时2.0~3.0g,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2g。②治疗无并发症的肺炎链球菌肺炎或急性尿路感染,每12小时1.0g。
⑵小儿剂量:新生儿日龄≤7日者每12小时50mg/kg;>7日者每8小时50mg/kg,1个月以上小儿每8小时50mg/kg,治疗脑膜炎时剂量增至每6小时75mg/kg,均予静脉给药。
⑶严重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适当减量。①血清肌酐值超过4.8mg或肌酐清除率低于29ml/min时,头孢噻肟的维持量应减半。②血清肌酐值超过8.5mg时,维持量为正常量的1/4。③需血液透析者一日0.5~2.0g,但透析后应加用一次剂量。
⑷腹部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胃肠手术、泌尿生殖道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在手术开始前30~90min静脉滴注1g,可以降低术后感染的发生率。
剂型与规格
粉针剂 0.5g 1.0g 2.0g XJ01DD甲0640 0% 哪儿有
粉针剂 1.5g 3.0g 4.0g XJ01DD甲0640 0% 哪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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