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伊曲康唑
英文名称 Itraconazole
其他名称 伊他康唑、依他康唑、伊康唑、斯皮仁诺、美扶、Oriconazole、Sporanox、Sempera
基本药物 基药(分散片:0.1g;颗粒剂:0.1g;胶囊:0.1g;注射液:25ml:0.25g;口服溶液剂:150ml:1.5g)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口服液体剂和注射剂
处方或非处方药 处方药
妊娠期用药方式 口服给药、肠道外给药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C
贮存条件 避光、密闭,25℃以下室温保存。
适应证 适用于免疫缺陷者和非免疫缺陷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非或肺外芽生菌病;
2.组织胞浆菌病,包括慢性空洞型和播散型、非脑膜累及者;
3.卷曲病,用于患者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者,或患者应用两性霉素B治疗不满意者。也可用于非免疫缺陷者趾甲癣或指甲癣(灰指甲)的治疗。
4.马尔尼菲青霉菌引起的疾病。
5.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ABPA)(美国FDA未批准伊曲康唑用于过敏性肺曲霉病;2008年美国传染病学会曲霉病诊治指南和2011年美国胸科协会成人肺部与重症患者真菌病治疗指南推荐)。
伊曲康唑口服液适用于:
1.该药先静脉继以口服液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疑为真菌感染者的经验治疗;
2.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⑴药效学:伊曲康唑系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生物类麦角固醇的合成,从而损伤真菌细胞膜和改变其通透性,致细胞内重要物质外漏而使真菌死亡。
  本品体外对皮炎芽生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烟曲霉、黄曲霉、白色念珠菌和新型隐球菌具抗菌活性。对申克氏孢子丝菌、毛发癣菌属、克柔念珠菌和其他念珠菌属的抗菌活性差异较大。该药对实验动物模型中皮炎芽生菌、杜氏组织胞浆菌、烟曲霉、粗球孢子菌、新型隐球菌、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氏孢子菌丝和毛发癣菌的感染具有抑制作用。其代谢产物羟基伊曲康唑具有一定生物活性,但其对荚膜组织胞浆菌和皮炎芽生菌的作用缺乏资料。
  ⑵药动学:本品胶囊口服吸收差,餐后服用,吸收可增加,单次口服或餐后服100mg后,Cmax分别为0.038mg/L和0.13mg/L;AUC各为0.722mg·h/L和1.899mg·h/L,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8%,在体内主要通过CYP3A4代谢为多种代谢物,主要为羟基伊曲康唑,该药以原形自粪便中排出给药量的3%~18%,<0.03%的给药量以药物原形自尿排出,给药量的40%自尿中以无活性的代谢物形式排出,单次给药后本品的t1/2为15~20小时,多次给药后可延长至30~40小时。
  伊曲康唑口服液的吸收较其胶囊剂有改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55%。与胶囊剂不同,空腹服用可达最高迅达,餐后服用吸收减少,因此口服液不宜与食物同服,健康志愿者服口服液每日200mg,一日1次,15日后达稳态血药浓度时Cmax为1.96±0.60mg·h/L(空腹)和1.44±0.48mg·h/L(进餐),多次给药后t1/2为39.7±13小时(空腹)和37.4±13小时(进餐)。
  伊曲康唑注射液在HIV感染患者中的药动学研究资料显示,伊曲康唑注射液200mg,一日2次,共2日,然后200mg,一日1次,共5日,随后口服该药胶囊每次200mg,一日2次,其稳态血药浓度在第4剂时到达,羟基伊曲康唑在第7剂时到达,Cmax各为2.86±0.87mg·h/L和1.91±0.61mg·h/L。肝硬化患者应用该药胶囊100mg后,平均Cmax较健康者下降47%,消除半衰期增长2倍。
  本品在血液和腹膜透析患者中药动学研究表明,与肾功能正常者相比,透析对药动学的影响不明显。
不良反应 本品可致严重肝毒性,表现为肝功能衰竭和死亡,其中某些病例用该药并无肝病,也无严重的原发疾病。因此使用本品时,如患者持续有肝病的临床征象时,需停药,并测定肝功能。本品胶囊治疗系统性真菌感染临床试验资料中,因不良条件中停药物治疗者占10.5%,不良条件发生率7%者有恶心、呕吐、皮疹、头痛、水肿、发热、肝功能异常、低钾血症等。用于治疗甲癣的常见不良反应(>1%)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和胃纳减退等胃肠道功能紊乱、皮疹等。因不良事件中停药物治疗者主要为肝酶升高、胃肠道功能紊乱、皮疹等。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资料显示常见者为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功能紊乱,其他尚有四肢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皮疹、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周围神经病变、肝酶升高、肝衰竭、低钾血症、中性粒细胞缺乏症等。 本品口服也治疗口咽部或食道念珠菌病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有恶心(11%)、腹泻(11%)、呕吐(7%)、发热(7%)、腹痛(6%)、皮疹(4%)、头痛(4%)。 本品注射液临床试验机药动学研究中,发生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有恶心(8%)、腹泻(6%)、呕吐(4%)、低钾血症(5%)、胆红素血症(4%)、皮疹(3%)等,肝肾功能异常、头痛、头晕、静脉局部反应等约占1%~2%。
肝损伤 ⑴肝毒性: 1%至5%的患者血清转氨酶水平一过性轻中度升高。大多为无症状和自限性的,甚至可能在持续治疗过程中恢复正常。临床明显的肝毒性少见。肝损伤一般在服药的1至6个月内出现,伴有疲劳和黄疸。血清酶升高通常为胆汁淤积性的,少数重度肝炎(急性肝功能衰竭)病例则为肝细胞性。免疫超敏表现(皮疹、发热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并不常见,自身抗体形成比例也很低。一般在停药后数周(一般为4至10周)恢复,某些病例的恢复时间可能延长。
⑵损伤机制: 伊曲康唑导致临床明显的肝毒性的机制目前未知;但可能与伊曲康唑改变人体甾醇合成和抑制P450酶活力的能力有关。伊曲康唑是CYP 3A4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可产生严重的药物间相互作用,导致其他药物的血浆水平升高或降低,从而增加其他药物的毒性或改变其效力。
⑶肝损星级:★★
禁忌症 ⑴对伊曲康唑或其赋形剂成分有过敏史者。
⑵甲癣患者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表现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不可应用本品。
⑶妊娠或计划妊娠的甲癣患者。
⑷吡咯类药物之间交叉过敏反应尚无治疗,但本品如用于对其他吡咯类有过敏史者需谨慎。
注意事项 ⑴对于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缺血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明确的肺部疾患者和其他水肿性疾病患者,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本品,并在使用中严密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
⑵使用本品时偶有患者出现严重的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某些患者治疗前并无肝病史,也无严重原发疾病。因此用药过程中如持续有肝病的症状和体征出现,需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由于严重肝毒性发生的可能,原有肝酶升高者、活动性肝病者,或接受过其他肝毒性药物治疗者不宜应用本品,除非使用本品后患者的受益大于潜在的危险性。如应用本品,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一旦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予相应处理。
⑶如治程中出现有周围神经病变,且与本品胶囊制剂有关时,需停药。
⑷本品的胶囊及口服液不可互换使用,因为其吸收程度不同,胶囊的吸收差于口服液,只有后者被证实治疗食道念珠菌病有效。
⑸胃酸降低时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接受制酸剂者,应在服用本品后至少2小时方可服用该类药物。
⑹应用本品胶囊时,宜与食物同服,以增加吸收,但应用本品口服液时则宜空腹服用。
⑺本品主要由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消除半衰期延长,需调整剂量。
⑻本品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有随剂量增加的对母体和对胚胎的毒性,也有致畸作用。伊曲康唑在妊娠期用药属C类。孕妇应避免使用该药,仅在孕妇孕妇患有系统性真菌感染,应用本药后患者的受益大于其潜在的危险性时,方可谨慎选用。
⑼本品可经乳汁分泌,见于该药可能对乳儿的潜在危险,应用该药时应停止哺乳。
⑽本品在小儿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仅有少数3~16岁小儿应用胶囊治疗深部真菌病,6月~12岁小儿应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治疗治程2周的临床研究资料,未发现不可预测的严重不良事件。
⑾在大于65岁患者中应用伊曲康唑注射液的临床资料少,尚不足以显示老年人与年轻人接受该药后的差别。
⑿本品的静脉注射液中含赋形剂羟丙基-β-环糊精,静脉注射后,约80%~90%的羟丙基-β-环糊精自肾清除。由于重度肾功能减退者羟丙基-β-环糊精的清除较正常肾功能者减少6倍(见药动学),因此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不可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
药物相互作用 ⑴本品可使下列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华法林、地高辛、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茚地那韦、里托那韦、长春花生物碱、咪达唑仑、三唑仑、地西泮、二氢吡啶类钙拮抗药、洛伐他汀、辛伐他汀、西沙比利、环孢素、他克莫司、甲泼尼龙、地高辛、奎尼丁、口服降糖药等,合用时应调整剂量。
⑵可以降低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喷汀、抗酸药等,避免合用,如无法避免给药间隔至少2小时。
⑶可以增加伊曲康唑血药浓度的药物: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
⑷与伊曲康唑合用后可能引起QT间期延长或导致心血管事件的药物有:特非那定、他克莫司、阿司咪唑、达莫奇特、奎尼丁、西沙比利等。
⑸伊曲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先于多烯类抗生素(如两性霉素B)应用时,可抑制后者的活性,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⑹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组合包装:伊曲康唑由CYP3A4代谢,也是CYP3A4的强效抑制剂。伊曲康唑(200mg,每日1次,8次)与Paxlovid 300/100mg,每日2次,5次)合用,分别使Paxlovid的AUC和Cmax提高39%和19%。
用药交代 ⑴避免同时服用抗酸药,如无法避免,服用本品后间隔2小时服用抗酸药;
⑵遵照医嘱,完成处方的疗程;
⑶餐后或与食物同服;
⑷需整片吞咽,不要咀嚼或掰碎。
⑸谨慎与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合用。不建议大剂量使用伊曲康唑(大于200mg/d)。
给药说明 本品静脉注射时严禁用葡萄糖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氏液稀释。
用法与用量   ⑴应与食物同服,以增进药物的吸收,建议餐后立即服用。①皮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推荐治疗剂量为一日200mg,一次服,如上述剂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改善,剂量应递增至一日300mg,最高剂量不超过一日400mg,超过一日200mg剂量时,均应分2次服。②曲霉病,一日200~400mg。③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病(ABPA):糖皮质激素联合伊曲康唑200mg,bid 。
  ⑵伊曲康唑用于危及生命感染的患者时,应先予以负荷量,可给予口服胶囊,亦可静脉给药。
  ⑶静脉滴注给药:推荐剂量为先予以该药一次200mg,一日2次,共4次,以后为一次200mg,一日1次。每次静脉滴注时间需大于1小时。
  ⑷口服胶囊:初予一次200mg,一日3次,共3日,作为负荷量,继之应用维持量,一日200mg,至少3个月,直至真菌感染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转阴,如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感染复发。
  ⑸甲真菌病:冲击疗法即一次200mg,一日2次口服,连续1周,停药3周,指甲真菌病需两个冲击疗法,趾甲需三个冲击疗法。也可采用上述口服胶囊的用法用量。
剂型与规格
胶囊剂 50mg 100mg基药 200mg XJ02AC乙0703 5% 哪儿有
片剂 50mg 100mg 200mg XJ02AC乙0703 5% 暂无
口服液 1.5g 150ml基药 XJ02AC乙0703 20% 哪儿有
注射液 250mg 25ml基药 200mg 100ml XJ02AC乙0703 20% 哪儿有
分散片 100mg基药 XJ02AC乙0703 5% 哪儿有
颗粒剂 100mg基药 XJ02AC乙0703 5% 哪儿有
k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7296人